卢湾区跨省转运接送车大型保障活动
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及建立完整的阶梯救治体系,以提高抢救成功率。 车祸伤急救车祸又称交通肇事。车辆自撞或互撞易造成各种伤害,如各类骨折、软组织挫裂伤、脑外伤、各种内脏器官损伤。多为复合伤,应全面检查, 漏诊。 下面介绍脑震荡、颅骨骨折、胸部和腹部创伤作一些介绍。脑震荡是闭合性颅脑损伤轻的一种,无神经系统器质性损伤,有暂时性功能障碍。休息几天后功能可恢复,不遗留有其他障碍。临床表现为伤后出现暂时性神志恍惚或昏迷,持续几秒、几分钟甚至几小时,醒后对受伤经过记忆不清,或有头晕、头痛、呕吐等,但症状多在数天后消失。
1.加强对交通事故伤特点的认识和提高救治水平乃当务之急。对各个类型的创伤伤员,接诊后应首先建立2~3条静脉通道,并予以吸氧、配血,同时做全面而有重点的全身物理检查以判断伤情。对于伤情严重、不允许进行辅助检查结果,对伤情作出可能的估计,并及时施行急诊手术。对特急特重型颅脑损伤伤员,应尽早实行减压术,手术越早,生存率越高,及时清除血肿,是改善重型颅脑损伤治疗结果的关键。增强全民减灾、防灾意识和法制观念,严格规范车祸三要素中的人、车、路的管理,以减少道路交通伤的发生。
救护车的概念次真正出现在1487年的西班牙,它的作用是救助受伤的。当时在君主伊莎贝拉皇后的领导下,西班牙军队的“ ambulancias”逐渐成名。但是直到拿破仑战争(指1803年—1815年爆发的各场战争,这些战事可说是自1789年法国大所引发的战争的延续),救护车才迎来了大规模普及。而在这之前,伤者要么流血要么自己爬回去,从而导致更高的死亡率。在1793年的尖峰战役期间,拿破仑的私人医生多明克·让·拉里要求他的将军允许两名“救护车人员”或四轮货车进入战区,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:垂死的尖叫对士气不利。
除了运输病人的救护车以外,还有一些专门用于火灾和其他灾难现场维护秩序的救护车。这些车通常被称为救援车,因为它们在灾难现场通常需要执行的任务是援救和救援。它们通常配备了护理器材,如创可贴、紧急止血剂等等,同时还附带了灭火器和防护装备。